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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型鉛酸蓄電池運行有幾種方式?CSB蓄電池小編在本文中與您一起了解。
1.浮充運行
固定型鉛酸CSB蓄電池一般都采用“浮充電”方式運行。所謂“浮充電”運行即CSB蓄電池組與充電設備并聯(lián)負荷正常由充電設備供給,同時,用小電流( 此值約等于0.03*AH/36,其中AH為CSB蓄電池的額定容量) 向CSB蓄電池充電,以補償CSB蓄電池的自放電損失。
按浮充電運行的CSB蓄電池應經(jīng)常處于滿充電狀態(tài),實際容量必須滿足廠(站)全停,突然承受最大事故負荷時所需的供電容量(A.h)和輸出電壓水平。以保證在整流裝置失去電源時供給直流負荷的需要和防止極板老化。
按浮充方式運行的CSB蓄電池,每3 個月必須實行一次核對性的放電,放出CSB蓄電池的50% ~ 60%,放到終止電壓達到制造廠家所規(guī)定,放電完了后立即進行充電。如在該期間內(nèi)曾經(jīng)由于整流裝置故障,致使CSB蓄電池做過強迫放電,則可以不再進行核對性放電。
浮充電運行的CSB蓄電池組,一般宜采用恒壓方式運行,如采用恒流方式時,也應控制單體電池電壓。單體電池浮充電壓的上下限,必須遵照制造廠家的《使用維護說明書》或《運行規(guī)程》的要求。如確實無法查找到說明書時,單體電池浮充電壓可控制在2.15V~2.18V之間為宜。
CSB蓄電池的浮充電壓是以一定的環(huán)境溫度( 如20℃、25℃等) 為基準的,如CSB蓄電池室溫長期偏離基準溫度,浮充電壓就應根據(jù)廠家規(guī)定做相應的調(diào)整。
CSB蓄電池的浮充電壓是實施浮充運行方式的最主要的一個指標。選擇浮充電壓的主要依據(jù)有2 條: ①浮充電流足以抵償CSB蓄電池自放電損失; ②當CSB蓄電池突然放電后,浮充能在較短的時間內(nèi)補足損失的電量。
2.全充放運行
無論CSB電池以哪一種放電率放電,均不允許過放,放電容量及終止電壓不能低于產(chǎn)品說明書中的規(guī)定。采用這種運行方式的CSB蓄電池,每3 個月應進行一次均衡充電。
3.備用CSB電池
備用CSB電池的目的,一旦電池組中某一CSB電池發(fā)生故障,為保證電池組的正常運行,可隨時用備用CSB電池頂替。備用CSB電池應定期(3個月或6個月)補充電,使備用CSB電池始終具有較理想的容量。備用CSB蓄電池的電解液密度應保持在廠家說明書中的規(guī)定值。